為了專業及學術訓練之要求,一般財政所同學修課應以本系碩士班所開課程為主。 若同學欲申請修習別系課程,必須填寫附檔的申請書, 並且須經主任核准後始可修課。
碩士班必修科目一覽表(105學年度入學適用)
辦理碩博士班學位考試申請作業流程 學位考試舉行完畢後,系所應確認學生歷年修課成績均已評定、符合學系所畢業規定及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經學位考試委員評分並簽名後, 始得將成績報告單送教務處登錄,登錄日期為通過學位考試之時間。 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送經登錄後,學生應於舉行學位考試之次學期起一個月內,完成論文上傳及畢業離校程序。 逾期未完成且仍具修業年限者,即應註冊,已逾修業年限者,即令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