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政 系 學 士 班 修 業 須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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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畢業學分要求:
財政系學生須修畢財政系共同必修+分組必修(財管組/稅務組/公經組)+各類通識+體育(視當年度規定),且修畢總學分滿足畢業學分下限。
同學們可在財政系網查詢自己入學年度的必修科目一覽表,查看共同必修以及分組必修的科目要求。
各類通識/體育/服務課等則請詳該單位(註冊組/通識中心/體育室)之說明。
若同學還有額外修習雙主修/輔系/各類學程/出國交換的規劃,請務必弄清楚該單位之修課規定。
※提醒:各類通識有採計的上下限,超過的部分不會採計學分,請同學一定要看清楚規定以免延畢!!
二、 選組問題:
本系生:大一下學期時選組。(系辦會通知當年度時程)
轉學/轉系/雙主修學生:於正式修讀之學年進行選組。
舉例來說,110-2申請到111起雙主修本系資格的學生,就適用於本系111學年度的必修科目表,並且於111-1開學左右系辦會通知進行選組。
三、 轉組問題:
完成選組後若欲更換組別,最晚須於大學三年級下學期期末考之前來財政系辦填寫轉組單。
大四之後則請就原選定組別修習課程,避免因臨時換組造成學籍、畢業身分審查判定有誤。
四、共同必修之注意事項:
因應課程精實,110學年起將四門課程由原本要求修習一年改成只要求上學期,包含初級會計學、微積分、民法概要、統計學,前三堂課程是大一必修,統計學則是大二的必修。
但這僅適用於110學年及110學年之後入學之學生,110年前入學之學生仍須修滿上述課程之一學年課程。
基本上三稅(消費稅、所得稅、財產稅)上下學期本系都會各開一班,學生可以自己彈性安排於上學期或下學期修課。
※提醒:本系高年級必修主要要求之先修課為「經濟學」與「財政學」,若未修習通過此兩門課程,會造成很多課程被擋修。
※因應這兩年統計學變成整開課,全校統一更名成「統計學(一)」及「統計學(二)」。舊生之必修課目表是一整年「統計學」,但如果你是修「統計學(一)」可自動承認為本系「統計學」上學期學分,修「統計學(二)」可自動承認為本系「統計學」下學期學分,無須額外辦理抵免。
五、分組必修之注意事項:
本系稅務組須修習三學分「個體經濟學」(上學期)+三學分「總體經濟學」(上學期); 財管組與公經組除了個總經皆須修過上學期之外,個經或總經須再擇一修習學年課下學期課程。
◆常見問題一:可否修習兩門學期課來認抵一年的個/總經學分?
答案是不行。因為學期課可以當作學年課上學期,但不能認定為學年課的下學期。(因學年課下學期通常難度較高)。要滿足一年的話請修學年課。
◆常見問題二:可以修商院開的個/總經課程嗎?
根據本系修課特殊規定第六條:「可至外系修習本系必修科目表中之必修課,不限修習別,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須與本系必修科目表相同。」
如果是去商院修三學分的「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學期課,因為科目名稱及學分數與本系要求相同,所以可以直接認定為個經/總經上學期學分,不用額外申請。
但是商院的三學分「進階個體經濟學」/「進階總體經濟學」則因為科目名稱與本系要求不同,就不能直接認抵成個經/總經下學期學分,
而要額外填寫替代學分單並附上成 績單(學期成績不能太差)給財政系辦審核可否抵免。
如果是直接修經濟系開課的「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的學年課,則都不用額外申請,有修習通過即可承認為必修。
本系教師也有在經濟系開「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選課和加簽名額都會優先保留給本系及雙主修學生。
◆常見問題三:有些稅務組同學會來問說上學期的個/總經被當,可否修下學期課程來抵?
答案也是不行。學校有規定學年課單修下學期的話學分不採計,一定要修過該學年課的上學期,學年課下學期的學分也才會被承認。
所以如果你上學期被當,請乖乖補修個/總經學期課或是學年課上學期課程。
◆常見問題四:全人系統認定錯誤?
同學可能已經修過個總經,但全人系統卻顯示你還差個總經的課程,或是顯示群修差幾學分,這是由於全人系統故障導致的。
因為愛政大是舊系統,以前本系生都須修習整學年的個經、整學年的總經、整學年的租稅法、整學年的民概、整學年的統計學,
近年課程精實改制後,這些課程以組別分成上下學期判定,系統無法即時判斷。
同學們若是可以從修課紀錄或是註冊組的成績單上看到修課的成績,並且確認課名及學分數與必修科目表要求的課程相符,
則代表有成功修習過,請忽略系統的問題,不要擔心。
六、學分抵免:
轉學生/重考生若想抵免於前一所學校修習之課程,必須於入學前辦理完成學分抵免,逾期不受理。辦理時間通常是每年的八月,實際日期依當年度公告為準。
相關說明請詳閱註冊組網頁。
七、課程認抵問題:
本系同學大多按必修科目表修習,但雙主修/轉系同學可能會因原科系修課規劃,導致修到性質相近但又不是本系開課之課程,以下為是否需要辦理替代學分之說明。
根據本系修課特殊規定第六條:「可至外系修習本系必修科目表中之必修課,不限修習別,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須與本系必修科目表相同。」
舉例來說:所以如果你也是修2學分「民法概要」,基本上可直接認定成本系所要求的「民法概要」上學期2學分,不用再辦理抵免手續或補修相關課程。
但如果你修的科目名稱是「民法」,或是你修到3學分的「民法概要」,則會因科目名稱/學分數與本系必修科目表規定的不同,而無法直接認抵,需額外申請替代學分。
但有一堂課例外,即統計學(共同必修):因應全校統計學變成整合開課,雖然舊生之必修課目表是一整年「統計學」,
但修習「統計學(一)」可自動承認為本系「統計學」上學期學分,修「統計學(二)」可自動承認為本系「統計學」下學期學分,無須額外辦理抵免。
八、替代學分申請流程:
填寫替代學分單,連同成績單一起繳交至財政系辦進行申請。
填寫替代學分申請單須提出申請理由(請寫明是因為什麼原因所以不是修本系開課),並提供成績單,成績單上需有該課程之學期成績資訊。
提交上述申請單跟成績單至財政系辦進行申請,申請通過後請自行交至註冊組辦理。若成績太差,申請也可能會不通過。
因為替代學分單是畢業審查時人工核對,不會修改系統內的資料,所以一般是建議同學自行保管替代學分單,等升大四再將替代學分單交去註冊組辦理,
可確保不會因過了兩三年所以申請單遺失,也可順便一併確認畢業學分。
九、擋修問題:
擋修單不等於加簽單。(同學可參考註冊組/課務組,有更詳細的擋修說明)
擋修單為選課階段從選課系統中按連結列印,請依照正式格式送單,不要於非作業期間自行寫單要求老師簽。
選課階段老師簽擋修單只是同意系統開放你的選課權限,讓你也可以跟其他同學一樣進行選課登記,但不保證會選上。
如果你沒有交擋修單,但選課系統有選上該門課程,通常系統檢核時會自動移除該門課或是顯示為擋修狀態。
這時候也要請老師簽名並交擋修單跑流程,申請復原該門課程。
本系高年級必修主要要求之先修課為「經濟學」與「財政學」,若未修習此兩門課程則可能會造成很多課程被擋修。請同學們務必先安排進修課計畫內。
十、學分上下限:
檢附教務處整理的學則關於選課摘錄:https://aca.nccu.edu.tw/zh/?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505
同學們如果因為雙主修緣故有需要申請超修學分,請記得在時限內向原學系提出。超過期限的話系統關閉則無法申請。
每學期修課一定要滿足學分下限。目前的規定是第一至第三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不得少於十二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
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學分,不得多 於二十五學分,違者所修科目之學分及成績均不計。若日後學分上下限有更動,請依到時的公告為準。
十一、出國選課申請:
隨著疫情減緩,申請出國交換的學生也增加,提醒一下出國前須完成出國選課申請,回國後須辦理出國選課抵免,辦理流程及相關資訊依當年度的公告為準。
十二、台聯大雙轉輔:
與校內規定相同,台聯大雙主修及轉系生請依本系必修科目表進行修課、台聯大輔系則依輔系科目表進行修課。
台聯大雙輔學生須依校際選課的方式進行修課,請務必留意政大及原校之校際選課收件期限!
另外雙主修學生會於開學左右收到系辦寄發的選組調查。
並請規劃先修習「經濟學」、「財政學」,以免後續遇到課程擋修問題。
★ 十三、重點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