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修課計畫用以提供同學修課選課參考,
且全人系統無法辨識群修課認定狀況(全人系統無法認定為必修或選修),
請勿以全人系統作為畢業標準(僅供參考及確認自己已修課程),
畢業標準請依入學年度必修科目表為準。(若一入學即辦理休學,則依復學註冊之學年度為準。)
本系必修科目表中之必修課可至外系修習,不限修習別,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須與本系必修科目表相同,科目名稱不相同需辦理替代學分,學分數少於必修科目表規定請勿選課。
如有修課狀況認定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02-29393091分機63279)或財政系助教(02-29393091分機5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