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本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合於下列條件,得申請逕行修讀博士班學位: 一、碩士班研究生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者。 二、提出研究計畫,並附代表性學期報告或學術著作經審核認定具研究潛力者。
台聯大系統內學生及本校財經相關系所,經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得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有興趣申請的同學,即日起可依照附檔法規繳交相關申請資料,並請於4/1(三)下午五點以前繳交至財政系辦公室。 謝謝。 財政系辦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