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及下週是本校114年度學碩博新生、轉學生學分抵免之辦理時間,
請有相關需求的同學,於公告之申請時間內,填具本校抵免學分申請表,併同原修讀校中文成績單正本乙份及課程大綱等相關證明文件,逕至各系所辦公室送件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例假日及非上班時間不受理收件。
本校教務處學分抵免網址:https://aca.nccu.edu.tw/zh/%E6%9C%8D%E5%8B%99%E9%A0%85%E7%9B%AE/%E6%88%90%E7%B8%BE-%E6%8A%B5%E5%85%8D/%E5%AD%B8%E5%88%86%E6%8A%B5%E5%85%8D%EF%BC%88%E5%90%AB%E6%96%B0%E7%94%9F%E5%8F%8A%E5%87%BA%E5%9C%8B%EF%BC%89-%E6%95%B4%E5%90%88
一、 申請資格:
下列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一) 各學制入學一年級新生。
(二) 轉學生(含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校轉校生)
(三) 以香港副學士(或高級文憑)資格入學就讀本校學士班。
(四) 經校際合作至本校修讀雙聯學位。
另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7 條規定,新生應於入學當學年度依學校公告日程一次辦理抵免學分。敬請留意申請時程。
二、 申請時間及地點:因應學士班新生分科測驗放榜日期,碩博士班新生(含在職專班)與學士班新生(含轉學生)分流辦理抵免作業。
(一) 申請時間:
碩、博士班及在職專班學生為114 年8 月11 日(一)至114 年8 月14 日(四) 每日上午9 點至12 點、下午2 點至4 點。
學士班新生及轉學生為114 年8 月18 日(一)至114 年8 月21 日(四) 每日上午9 點至12 點、下午2 點至4 點。
✽非上班時間及逾期皆不受理收件✽
(二) 收件地點:
各學系所辦公室。
三、 申請扺免學分應具備文件:
(一) 抵免學分申請表(請勿雙面列印)。
(二) 原畢(肄)業學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 申請抵免通識課程及學系認為有必要時,請另檢附原校原修課學年期之課程大綱。
(四) 修習課程認定單:如前一就讀校系已取得學位,並欲以該階段修習及格、且未計入取得學位之科目學分提出抵免申請,請填寫本單並請原就讀學校之權責單位審核。